發改委取消臨時接電費並進一步明確自備電廠有關收費政策
來源
:艾尚體育科環 發布時間
:2017-12-06 15:32:00 瀏覽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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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貫徹落實好國務院要求
,進一步助推企業減負
,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
,近日
,國家發展改革委出台了《關於取消臨時接電費和明確自備電廠有關收費政策的通知》
。通知規定
,自2017年12月1日起
,臨時用電的電力用戶不再繳納臨時接電費
,已向電力用戶收取的臨時接電費
,電網企業要按照合同約定及時組織清退
。通知還規定
,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
,研究出台減免餘熱
、餘壓
、餘氣自備電廠政策性交叉補貼和係統備用費的辦法
;在辦法中要明確該類自備電廠的資質認定和運行監管要求
,對安全生產不合規
,能效
、環保指標不達標
,未按期開展改造升級等工作的自備電廠
,要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
。臨時接電費是對基建工地
、農田水利
、市政建設等臨時施工用電
,由電網企業向用戶收取的保證金性質款項
。2003年
,為確保用電安全
,督促施工企業盡快將臨時用電轉為正式用電
,規定臨時用電的電力用戶應繳納臨時接電費
,在合同約定期限內結束臨時用電的
,預交的臨時接電費用全部退還用戶
。此次取消臨時接電費
,年可減少企業占用資金約80億元
。減免餘熱
、餘壓
、餘氣自備電廠政策性交叉補貼和係統備用費
,將進一步減輕資源綜合利用企業負擔
,有利於餘熱
、餘壓
、餘氣回收利用
,推動燃煤消減
。